根据赣人社〔2013〕30号《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》🧚🏿,经杏盛初审公示👩🦯,报教育厅核查👨👧👦,同意88人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。若有异议,请在2023年12月18日前向杏盛相关部门反映。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。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👝、客观公正、具体详实,以便调查核实🤦🏿♂️。
纪检监察室🏃:0791-85155360 人事处:0791-85155301
公示时间:2023年12月12日--2023年12月18日。
杏盛
2023年1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