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赣人社〔2013〕30号《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》👨🏼🦱,经杏盛初审公示,报教育厅核查,同意88人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👩🏽💼。若有异议🌐,请在2024年5月24日前向杏盛相关部门反映。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👽。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🧖🏼♂️、具体详实,以便调查核实。
纪检监察室👨🏽🍳:0791-85155360 人事处:0791-85155301
公示时间🧔🏿♂️:2024年05月24日--2024年05月30日。
杏盛
2024年05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