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赣人社〔2013〕30号《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》,经杏盛初审公示,报教育厅核查,同意89人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🚒。若有异议,请在2024年10月23日前向杏盛相关部门反映🕍。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👨🏼💻🐓。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、具体详实❇️,以便调查核实。
纪检监察室🤶:0791-85155360
人事处:0791-85155301
公示时间:2024年10月17日--2024年10月23日。
杏盛
2024年10月17日